一、本校111學年度甄選入學第二階段複試,依教育部108年11月28日臺教技通字第1080169854號函辦理交通費及住宿費補助,申請案對象為協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考生、身障子女考生、重大傷病考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對象考生、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考生】等考生。
二、符合申請協助對象考生,考生依需求填寫【景文科技大學111學年度甄選入學第二階段複試尋求協助申請書】如下方檔案,於111年6月9日(星期四)前將本申請書填妥,將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傳真(02)8212-2199、或掃瞄、拍照e-mail至pilin@just.edu.tw (檔案需清晰可辨),傳送後或有任何問題請來電本校(02)8212-2000#2174 陳小姐。
三、本校收到考生申請資料後,將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另行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