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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轉學考登記分發平面圖及招生缺額表

一、109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考登記分發校園平面圖及招生缺額表,如下方附加檔,請考生下載參閱。轉學考成績單已完成郵局寄發,請留意限時專送信函郵件。



二、109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考登記分發日期為110/1/27(星期三),報考進修部二專一年級、進修部二技三年級、四技三年級、四技二年級考生於上午9:30至10:10到本校行政大樓五樓禮堂報到。



三、分發報到當日考生務必攜帶本校寄發之109-2轉學考成績單正本、填妥附表11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健康聲明切結書及出示本人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護照、居留證等…),繳驗特種身分考生優待加分證明正本(具加分優待者如:退伍軍人證)等。本校依每一學制考生之成績高低分順序唱名,辦理順序為1.進修部二專一年級、2.進修部二技三年級、3.四技三年級、4.四技二年級。依序唱名,考生可在唱名到自己時1分鐘內(逾時未選擇視同放棄分發)就其報考學制中選擇部別(日間部或進修部)及系(科)分發。如經唱名三次未到者,以「遲到」論。凡「遲到」者以當時分發名次,向後推算第十名順序進行分發,最遲於該部別學制分發唱名結束前辦理補登記分發,逾時未到者,視同放棄當天登記分發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已接受分發錄取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更改分發。



四、申請轉學考成績單補發於110年1月27日(星期三)9:30至10:00持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至行政大樓五樓禮堂報到處申請。



五、參加人員應自備口罩全程配戴,若本人因故不克親自辦理現場現場登記分發時,應將委託書委託他人辦理現場登記分發作業,受委託人應攜帶「本校寄發轉學考試成績單正本、委託書(附表十)及雙方證明文件並填寫附表11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健康聲明切結書」於規定時間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否則不予受理。




六、本校寒假期間自110年1月19日(星期二)至2月8日(星期一)【2月5日全校無上班】;上班時間為平日9:00至下午4:00。本校年假訂定自110年2月9日(星期二)至2月17日(星期三)。星期六、星期日無上班。 1月27日登記分發如有問題請於上班時間來電 (02)8212-2000#2174、2110。 2月2日轉學考報到諮詢請電(02)8212-2000#2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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