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景文科技大學招收港澳生及僑生來臺就學單獨招生簡章
景文科技大學113學年度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學單獨招生
重要日程表
第一梯次申請入學 |
日期 |
通訊報名 |
2023年11月1日(星期三)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日) 以郵戳為憑 |
公告錄取名單及寄發錄取結果通知單 |
2024年2月5日(星期一)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
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
2024年3月1日(星期五) |
開學 |
2024年9月中旬 |
第二梯次申請入學 |
日期 |
通訊報名 |
2024年3月4日(星期一)至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 以郵戳為憑 |
公告錄取名單及寄發錄取結果通知單 |
2024年8月下旬於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 |
錄取生報到截止日 |
2024年9月上旬 |
開學 |
2024年9月中旬 |
第一梯次申請入學各系組招生名額如下表:
學院名稱 |
系所名稱 |
招生名額 |
系網頁 |
觀光餐旅學院 |
旅遊管理系航空暨運輸服務管理組 |
55 |
|
旅遊管理系休閒遊憩管理組 |
|||
餐飲管理系烘焙組 |
|||
餐飲管理系管理組 |
|||
餐飲管理系廚藝組 |
|||
旅館管理系 |
|||
資訊科技與管理學院 |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
||
企業管理系 |
|||
行動商務與多媒體應用系 |
|||
理財與稅務規劃系 |
|||
資訊與通訊系 |
|||
人文暨設計學院 |
應用外語系英文組 |
||
應用外語系日文組 |
|||
視覺傳達設計系視覺設計組 |
|||
視覺傳達設計系時尚工藝組 |
|||
小計 |
55 |
|
【僑生】
(一)繳交資料檢核表(本表請置於申請表件首頁,其餘繳交表件依本表項次順序裝訂)。
(二)入學申請表(申請表需經申請入簽章,黏貼2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1張)。
(三)僑居地永久或長期居留證件影本(僑居地身分證影本或護照影本或中華民國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影本)、切結書。
(四)華裔身分認定初審檢核表。
(五)審查資料:
1、學歷證件:
(1)應屆畢業生,繳交應屆當學期在學證明書;但至遲必須在入學前(西元2024年9月間)取得正式畢業證書,須譯成中文(英文證件免譯),俾供本校審查,否則將視為報名資格不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及入學資格。
(2)中學已畢業者,繳交中學證書影本。
(3)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繳交修業證明書並附上歷年成績單。
2、中學成績單:
(1)應屆畢業生,繳交中四、中五(或高一、高二)兩年成績單。
(2)中學已畢業者,繳交中學最後三年(中四~中六或高一~高三)成績單。
(3)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者,仍須繳交中學肄業成績單。
(4)上述中學成績單須註明該校所在地及學制年限,譯成中文,俾利本校審查,否則將視為報名資格不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及入學資格。
學歷證件及中學成績單須經駐外機構驗證或由僑務主管機關指定之單位核驗。但設校或分校於大陸地區之外國學校學歷,應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並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學雜費、住宿費收費標準
一、本校113學年度(2024年)收費標準尚未定案,僅提供112學年度(2023年)每學期學雜費收費標準(如下表)供參考(每年有二學期),以下所有金額以新臺幣計算(詳本校會計室網站公告)。
費用 院別 |
學費 |
雜費 |
合計 |
觀光餐旅學院 |
NT$35,370 |
NT$7,790 |
NT$43,160 |
資訊科技與管理學院(商科) |
NT$35,370 |
NT$7,790 |
NT$43,160 |
人文暨設計學院 |
NT$35,370 |
NT$7,790 |
NT$43,160 |
人文暨設計學院 |
NT$37,000 |
NT$12,628 |
NT$49,628 |
資訊科技與管理學院-(工科) |
NT$37,000 |
NT$12,628 |
NT$49,628 |
二、住宿費:113學年度(2024年)實際收費標準依本校公告為準,僅提供112學年度(2023年)住宿費收費標準(如下表)供參考,以下所有金額以新臺幣計算(詳本校學務處宿舍管理中心網站公告https://dorm.just.edu.tw/)。
房間類型 |
住宿費 |
備註 |
六人房 |
21,000元/年 |
1.住宿費不含寒暑假及不含保證金。 2.申請住宿需繳交保證金新臺2,000元,若中途違約,要求退宿、影響他人權益,保證金不予退還。 3.房間設備:床鋪、椅子1/人、大門鑰匙及門禁卡1/人、110V插頭2/人、學術網路插孔1/人、冷氣遙控器、網路電話各1、曬衣架與曬衣桿2個。 4.因寢具考量個人衛生問題,學校僅提供床鋪,寢具需自購。 |
四人房 |
28,000元/年 |
|
四人套房 |
34,500元/年 |
|
二人套房 |
46,000元/年 |
景文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 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 台端詳閱並同意本校於下列事項一~三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及利用 台端資料:
- 一、 蒐集之目的:
- 109教育或訓練行政、134試務、銓敘、保訓行政、135資(通)訊服務、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58學生(員)(含畢、結業生)資料管理。
- 二、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 (一)識別類:C001辨識個人者、C003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
- (二)家庭情形:C023家庭其他成員之細節。
- (三)社會情況:C033移民情形、C038職業。
- (四)教育、考選、技術或其他專業:C051學校紀錄、C052資格或技術、C057學生、應考人紀錄。
- (五)受僱情形:C061現行之受僱情形、C064工作經驗。
- (一)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或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 (二)地區:臺灣
- (三)對象:本校
- (四)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 (一)得向本校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校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 (二)得向本校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 (三)得向本校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校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 您有權於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相關規定之情形下,就您的個人資料做查詢或更新。若您提供的個資不夠完整或不正確,致影響教務及行政工作推展或自身權益受損時,概由個人負責。
-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台端就本校保有 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 五、 個人權利:您有權於合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相關規定之情形下,就您的個人資料做查詢或更新。若您提供的個資不夠完整或不正確,致影響教務及行政工作推展或自身權益受損時,概由個人負責。
聯絡資訊
本校招生諮詢(教務處國際與兩岸招生及交流中心)
電話:+886-2-82122000#2207 傳真:+886-2-82122199
電子信箱:rdie@j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