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景文科技大學招收港澳生及僑生來臺就學單獨招生第2梯次榜單
景文科技大學113學年度
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學二梯次申請入學錄取名單
主旨:公告本校113學年度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學第二梯次申請入學錄取名單
說明:
一、本校113學年度單獨招收僑生及港澳生來臺就學,錄取學士班名:
序 |
學制 |
姓名 |
僑居地 |
錄取系名 |
身分別 |
---|---|---|---|---|---|
1 |
學士班 |
黃○莉 |
印尼 |
餐飲管理系烘焙組 |
僑生 |
2 |
學士班 |
李○菲 |
馬來西亞 |
餐飲管理系烘焙組 |
僑生 |
3 |
學士班 |
陳○波 |
香港 |
資訊與通訊系 |
港澳生 |
4 |
學士班 |
張○偉 |
香港 |
應用外語系日文組 |
港澳生 |
5 |
學士班 |
何○駿 |
香港 |
視覺傳達設計系視覺設計組 |
港澳生 |
二、僑生資格之認定,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僑生就字第1130083614號函審定通過。
三、港澳學生資格之認定,依教育部中華民國113年9月11日臺教文(二)字第1132504148C號函審定通過。
四、已錄取之學生,所繳交之證件如有不實、偽造、假借、塗改、學歷資格不具合法有效等情事,即取消其申請、入學資格、開除學籍或撤銷畢業資格與學位證書,且不發給任何學歷(力)證明。
五、錄取生應依入學通知之規定日期辦理報到註冊手續,並繳驗護照、【港澳學生】港澳護照或永久居留資格證件正本、高中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文件)正本、成績單正本(正本繳驗後將歸還)、身分審查應補資料等,始得註冊入學。報到註冊時未能繳驗證明文件者,將撤銷其入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