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2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考分發錄取生名單如下方檔案,請考生自行下載參閱。
Step1:請錄取生於112.08.04(五)下午13:00至112.08.18(五)中午12:00 登入本校轉學生報到系統。
Step2:填寫就讀意願同意書、上傳學歷(力)證件及二吋脫帽相片電子。
Step3:「學歷(力)證件」使用轉學生郵寄專用封面以限時掛號郵寄等資料至本校教務處。
3、注意事項溫馨提醒
(1)錄取生應於112年9月11日(星期一)前繳交學歷證明正本(業證書正本、轉學(修業)證書明正本及原校開立歷年成績單正本等),未按規定時限及繳交符合報考資格之學歷證件正本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註冊報到所繳證明文件需與報考時所繳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相符,如有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一經查明即開除學籍,亦不發給任何學歷(力)證明。如將來在本校畢業後始發現者,除勒令繳銷其學位證書外,並公告取消其畢業資格。
(2)112學年度第1學期轉學生申請抵免學分期程為:112年9月11日起9月18日止,抵免學分之申請以一次為原則,非正當理由不得再申請抵免。各系課程規劃表請參閱各系網站。
(3)錄取生如有尚未取得修業證書者,僅填妥報到意願同意書辦理報到。
(4)持國外學歷或持香港或澳門學歷入學者,則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5、本注意事項如有未盡事宜則依簡章規定辦理。暑期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至20:00,如有任何疑問,可電洽(02-82122000-2170或2171)本校教務處。